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案例----肇事逃逸商务车无处遁形
案例起因:
xxx驾驶G03026电动自行车在xx市科教新城海运堤路绿地城一期北门口前路段被不明车辆撞击后肇事车辆逃逸,xxx受伤。经初查:苏EJX595商务旅行车具有重大嫌疑。xx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xx中队,委托我司对苏EJX595商务旅行车与“xx市公安局G03026科艾特电动自行车”是否发生碰撞进行痕迹鉴定。
检验所见:
苏EJX595商务旅行车(以下简称甲车)。
(1)甲车前保险杠右侧距右边缘41cm~52.5cm,距地高46cm~61cm,可见11.5cm×15cm纵向碰撞刮擦痕迹,局部可见两处直径1.4cm圆形碰撞痕迹,两中心相距9cm,其中表面附着黑色物质。
(2)甲车发动机盖板右侧距前边缘60cm~88.5cm,距右侧边缘15cm~67cm范围,可见碰撞凹陷痕迹,局部可见纵向刮擦痕迹。
“xx市公安局G03026科艾特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乙车)。
(1)乙车后部挡泥板破碎缺失,挡泥板支架向上弯曲变形。
(2)乙车后座支架左侧距地高45cm~50cm,可见1.4cm×4.5cm纵向碰撞刮擦痕迹,右侧43cm~47.5cm,可见4.5cm×1.1cm纵向碰撞刮擦痕迹。
(3)乙车后牌照下部向前移位变形,牌照固封表面有碰撞痕迹,局部附着微量白色物质。
(4)后座横支架表面可见9.5cm×1.0cm纵向碰撞刮擦痕迹,后靠背支架下部分别可见5cm×1cm、4.5cm×1cm纵向碰撞刮擦痕迹。
分析说明:
经过对比检验,甲车前保险杠碰撞刮擦痕迹与乙车尾部后坐支架、牌照固封碰撞刮擦痕迹的高度、方向、形态及细节特征相互吻合。
事发时甲、乙两车同方向行驶中,甲车前部碰撞乙车尾部,乙车尾部痕迹印压在甲车前保险杠表面。
鉴定意见:
苏EJX595商务旅行车与“xx市公安局G03026科艾特电动自行车”碰撞刮擦痕迹的细节特征相互吻合。